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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规范说明

来源:AI在学术科研中的使用边界梳理  最后更新:2025-11-26

使用规范说明

AI在学术科研中的使用边界梳理旨在梳理国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及监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智能使用政策,帮助科研人员明确合规要求并建立全过程记录。

使用范围

  1. 覆盖论文选题、文献检索与管理、研究设计与实施、论文写作、论文投稿、论文评审、基金申报与评审七个研究环节。
  2. 适用于在教学、科研与管理活动中引入生成式人工智能或其他AI辅助工具的教师、学生、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。

使用规定
开放使用:指在特定的环节或场景中,应用生成式AI的风险较低或几乎不存在风险,具有普适性或广泛适用性的情形。
有限使用:指在特定的环节或场景中,应用生成式AI存在一定的风险,需要进行核查、规范或约束的情形。
不可使用:指在特定的环节或场景中,应用生成式AI存在高风险或违规,禁止使用的情形。

介入程度
工具性辅助:指将生成式AI作为一种增强人类能力的工具,用于处理流程化、重复性或辅助性的任务。
替代性完成:指将生成式AI用于独立完成本应由科研工作者承担的、涉及核心智力贡献和创造性劳动的任务。

所有分析的来源文献

科技部监督司—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—科研诚信规范手册
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—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2.0
中国科学院—关于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诚信提醒
复旦大学—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
南京大学—关于本科生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指导意见
四川大学—四川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人工智能工具应用规范
欧盟委员会—Living Guidelines on the Responsible Use of Generative AI in Research
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(NIH)-The Use of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is Prohibited for the NIH Peer Review ProcessSpringer Nature-Editorial Policies on AI
哈佛大学-Generative AI Guidelines
耶鲁大学-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Generative AI Tools
剑桥大学-Cambridge launches AI research ethics policy
伦敦大学学院-GenAI and academic integrity in assessment
牛津大学-Policy for using Generative AI in Research: guidelines for researchers and professional staff
麻省理工学院-Guidance for use of Generative AI tools / Initial guidance for use of Generative AI tools

补充说明

本栏目将随政策更新持续维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