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(试行)
制定背景
《规定》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环节的快速渗透,围绕学术诚信、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提出管理要求。学校强调,任何 AI 工具的介入都必须在指导教师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,并以不削弱学生在选题、研究、表达方面的自主创造力为前提。
允许的使用场景
- 文献检索、关键词推荐与参考文献格式整理;
- 在不影响考核指标的情况下,辅助选择统计图表或完成非创新性程序调试、方法筛选;
- 整理非关键性数据或对代码逻辑进行校验等“二次加工”工作。
禁止的使用场景
- 研究方案与创新性方法设计、原始数据生成与分析、结果图表创作等核心科研环节;
- 论文正文的直接撰写、语言润色和翻译,以及涉密数据的任何上传;
- 答辩与校内检查阶段依赖 AI 进行评审或总结。
披露、责任与违规处理
学生需在承诺书中披露 AI 工具名称、用途与产生的内容,保存关键材料备查。作者对 AI 相关输出承担最终责任,AI 不得署名。违规使用将根据严重程度被记入成绩、取消答辩或按学术不端处理。